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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棄倒揷國旗最高罰一萬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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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修改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政府表示,將透過補充行政法規明確大型活動舉辦者有義務在活動結束後收回或妥善處理現場的國旗,否則或被科處二千元至一萬元罰款。


冀尊重愛護國旗

        法案規定“不得隨意丟棄國旗”,一常委會關注“隨意”如何評定?何潤生引述政府表示,“不得隨意丟棄國旗”,是配合“國旗法”的修改表述,立法原意是希望居民尊重和愛護國旗,不應以不尊重方式丟棄國旗。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規範大型活動舉辦者有義務在活動結束後收回或妥善處理現場的國旗,例如收回下次重用。若為一次使用,則要打包再丟棄垃圾桶,大批丟棄則打包後再送往焚化爐。何潤生形容,“好尊重、好莊重處理就沒有問題。”


        法案禁止倒掛或倒插國旗,認為屬於不尊重國旗的行為。斜掛或斜插國旗則視乎具體情況判斷。部分商舖受環境所限只能微微斜插國旗,並不是蓄意不尊重,政府認為可以接受。強調法律不允許故意斜插或斜掛國旗等損害國旗尊嚴的行為。


法規指引助遵從

        何潤生並引述政府稱,未來會出台補充行政法規或具操作指引,讓公衆及舉辦活動機構遵從。政府亦會在法律生效後加強宣傳及推廣教育,居民若有疑問可通過法務局網站或電話查詢。未來在國旗設計、旗杆及升掛國旗會有指引。現時學校升降國旗的上下扣採用不同顏色,上下扣只要勾住對應的顏色,就不會出現倒掛國旗情況。學校升掛國旗,可讓學生從小認識國旗及國歌,加強愛國主義教育。


        何潤生表示,法案罰則與現行法案一樣,並沒有調整。但新法第七條新增“不得倒掛、倒插及隨意丟棄國旗”內容,違者可被科處二千至一萬元罰款。


        何潤生表示,昨日會議已完成問題清單及首輪的細則性審議。雙方顧問團將舉行技術會議,待政府送交新的工作文本再討論。形容會議討論順利,政府的回應清晰,委員會沒有太大意見。